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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商理工职业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籍资料管理人员和学籍资料电脑管理员,负责处理学籍资料的整理、归类和输入电脑,进行数据处理。

  三、学校设立一个独立的学籍资料档案室,该档案室是贮存各种学籍资料文件、各年级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场所,任何人未经学籍处领导或学籍资料管理员允许,不得翻阅各种文件和资料,以确保文件和资料的保密性。

  四、所有学籍管理文件、资料的入档、保管、借出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理,以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

  五、各种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和学生档案资料原则不外借阅;需要借阅的文件、资料,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六、各类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应按类合理放置,做到整齐、易查找。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并补回。

  七、加强管理,严格按照6S的管理细则执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安全。

八、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品德、学习等方面真实记录。为了规范学生档案管理,保证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和安全,为用人单位提供可靠依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九、学籍管理负责收集、汇总、分类、整理、管理。学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学习、考试、考核、奖惩等方面材料,由所在班级辅导员如实填写、登记,以便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学生档案归档材料含:学生信息登记表、学籍登记表、奖励处分材料以及相关材料。

第四条  借阅查档,必须由班主任带领或者班主任开具的相关证明,经学籍管理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

十一、 领取档案必须持本人毕业证书,经验证无误按要求登记签字    后方可办理。

十二 、 用人单位调档必须有用人单位调档函件,档案管理人员认真登记后方可发出学生档案。

十三 、 委托他人领取档案,必须持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和有委托人签发的书面委托书。特殊情况经学籍管理负责人同意可领取。

十四、 学校同意退学的学生档案,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 档案室要符合防火、安全、保密等要求,并有明显标识
十六、 档案室日常要做好防尘、防潮、防虫蛀、防干燥等工作。
十七、 档案编排要科学有序,按系(部)、年级、班级摆放,便于查找和管理

十八、  档案管理人员要按归档要求,对未归档的材料及时催收,对破损材料尽力粘贴修补,以保证所有档案材料完整、齐全。

十九、  档案柜架及柜内档案要统一编号,方便日常利用和科学管理

二十、  档案室门、柜钥匙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或借给他人。人员变更时,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二十一、  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十二、 本制度由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9/15 15: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