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同意评定谢雨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
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评定
谢雨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苏政复〔2025〕23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谢雨丰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宁政发〔2025〕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谢雨丰,男,2000年6月出生,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板桥派出所一级警员,2025年1月20日在施救落水群众过程中不幸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谢雨丰同志为烈士。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
谢雨丰2000年6月出生2022年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
当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板桥派出所一级警员
该同志从警2年来
先后在维稳处突、治安防范、
打击犯罪等岗位
历练成长、积极作为
特别是参加派出所工作后
保持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
不懂就学,不会就练
5个月内
累计参与办理案件80余起
接处警320余起
处置疑难复杂警情10余起
救助群众163人次
调解纠纷51起
拦截劝阻大额资金转账14起
为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5年1月20日凌晨1时许
谢雨丰在接处警过程中
为营救一轻生男子
寒冬深夜不顾自身安危
跳入河中英勇救人
不幸壮烈牺牲
因公牺牲民警谢雨丰
向年轻的英雄致敬!
(图文内容来自“半月谈”公众号)